汇通宝支付,被法院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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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4日13:39:51 评论 915

被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的支付机构又增了一家。前几日,第三方支付机构汇通宝的母公司蓝盾股份(证券代码:300297)发布公告称,因债务逾期,汇通宝支付被法院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支付机构风险再一次升级。

汇通宝支付,被法院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法院裁判结果显示,被执行人汇通宝支付因“劳动人事争议”相关事宜,被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判定需向申请执行人支付金额4万元,其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柯宗耀也多次被列入了限制高消费名单。

汇通宝支付已经不是第一家被列为失信执行人的支付机构。今年以来,中汇支付、新生支付、腾付通皆因没有履行法院判决被列为“老赖”。

数字时代,支付清算行业面临诸多机遇和挑战。央行副行长范一飞曾在第九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上表示,从信息化、市场化到今天的数字化,支付产业预计将迎来下一个黄金十年的跨越式发展。

而支付机构作为一个正规持牌行业,应该回归本源、坚守安全底线。支付产业数字化的路上,总是会遇到乱扣费、违规提供支付通道、安全合规等“拦路虎”,而监管一直在快马加鞭地整改中。

  多家支付机构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2020年9月,中汇支付、新生支付、腾付通分别被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临海市人民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三家支付机构的共同点是都有央行颁发的支付牌照,且均有银行卡收单业务。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所谓的失信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老赖”。

处罚和被列为失信执行人不同,一位从事法律的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数万元甚至数百万元的处罚在第三方支付行业中已经司空见惯,所以有时候并不会做过多的关注,除非像商银信这样的“天价”罚单。

被列为失信执行人意味着支付机构有能力还款却拖着,在整个行业的口碑会一落千丈,而且会一直有“老赖”这个标签,另外还有一部分消费限制等。

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就表示支付机构可能存在大笔债务。

实际上早在去年6月,中汇支付就卷入了一场官司。其间接股东深圳市东土优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求中汇支付及其相关方偿还高达2.66亿的借款及利息,在沟通未果后被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仅在今年5月,中汇支付就曾被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共14次,强制执行赔偿金额累计超300万元。

此次被列为执行人的汇通宝虽然没有那么高债务,但此前也有多次被列为执行人的经历,被执行金额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

“老赖”现象在生活中是十分常见的,随着盈利空间逐渐收窄,支付机构可能会“债台高筑”,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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