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友支付违反支付结算相关规定,被罚5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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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5日22:07:16 评论 764

2021年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显示,卡友支付因违反支付结算相关规定,央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给予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警告并处人民币530000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50000元罚款。

卡友支付违反支付结算相关规定,被罚53万

开年不久,央行系统陆续公布了2020年年底作出的一批行政处罚决定。记者统计发现,2020年最后一周,至少有9家支付机构收到央行罚单,合计罚没金额达8728万元。其中,最高一笔罚单为6971万元,也是支付领域新年第一例千万级别巨额罚单。

卡友支付违反支付结算相关规定,被罚53万

 

央行福州中心支行1月12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国通星驿”)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12项违法违规行为,合计被罚没6971万余元。同时,国通星驿5名管理人员合计被罚45万元。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记者注意到,国通星驿12项处罚名目多与违反反洗钱规定相关,如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

罚单公示当日,国通星驿母公司新大陆(000997.SZ)发公告称,国通星驿于2018年9月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全面梳理总结此次执法检查工作,深度剖析存在问题,全面启动相应整改工作,已于2019年4月全部按要求完成相关整改措施,并向央行福州中心支行汇报了整改情况。据新大陆称,本次6971万余元处罚将计入公司2020年当期损益,不会对公司及国通星驿后续主营业务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除了国通星驿,上述9家支付机构中因踩反洗钱“红线”被罚的还包括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腾付通”)、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财付通”)、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汇聚支付”),这四家机构均被实行“双罚”。

其中,腾付通违规事项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违反反洗钱规定,合计被罚没614万元,腾付通相关责任人被罚18万元。

财付通同样因违反反洗钱、违规开展支付业务合作、未备案开展条码支付业务等问题被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18万元,处罚款558万元,合计罚没金额877万元。公司风控总监也被警告,并处罚款55万元。

汇聚支付的处罚信息显示,根据《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三)项规定,央行广州分行对该公司处以196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共处以9.7万元罚款。该公司存在为虚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的违法行为,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24万元罚款。汇聚支付合计遭罚220万元,相关责任人遭罚共计9.7万元。

另外,拉卡拉广西分公司因存在未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交易信息,以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央行南宁中心支行罚款3万元;天津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违反《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6万元;联通支付河北分公司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被罚2万元;平安付电子支付河北分公司未按规定落实收单业务本地化经营和管理责任、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被罚2万元;河北一卡通电子支付存在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事项、未按规定存放或使用客户备付金等4项违规,被罚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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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1年1月15日2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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