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滥用人脸识别属侵权,刷脸支付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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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30日11:22:12 评论 729

新规虽然主要针对于各消费场所私自采集用户面部信息的情况,对于刷脸支付,在充分告知用户相关信息并征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刷脸支付不受影响,但人脸技术使用条件的进一步限制,刷脸支付想象力势必萎缩。

新规:滥用人脸识别属侵权,刷脸支付何去何从?

本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一石激起千层浪,关于人脸识别的利害冲突与新规效果引发了激烈讨论,但大众态度基本上是支持新规,大有天下苦人脸识别久矣之势。
 
人脸识别技术作为现代电子支付的重要辅助手段,新规的发布又对刷脸支付影响几何?
 
新规中明确规定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人脸验证、辨识或者分析,应当认定属于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行为。我们在商场购物时会发现商场中装有数量不少的摄像头,别认为它只是起监控作用,对于商家而言它的最大价值是对你面部特征的采集。
 
通过你的面部特征,技术公司运用AI智能算法就能够得到你的心情,年龄,性别数据,从而采用适合于你的营销策略和方案,保证你的消费意愿和从你身上得到的利润最大化。
在今年“315”晚会上曝光的人脸识别技术公司甚至能掌握你的支付记录和购买商品类别,你的行踪轨迹也被无处不在拥有人脸识别技术的摄像头记录了下来,并传至该公司后台。
新规:滥用人脸识别属侵权,刷脸支付何去何从?
人脸识别的准确率即便在你带着口罩的情况下也能高达到90%,城市化生活下的你无处可逃。大量关于你的数据积累,最终商家比你还懂你,你的支付记录也在不断的构成你的支付模型,你成为了意识全透明的“三体人”,以前淘宝首页个性化推荐讲千人千面,现在变成了千面千人,每一个被识别匹配到的面部都有一个相对应的消费支付模型。
 
新规的规定让人脸采集和识别必须在充分告知你的前提下才能进行,这让你有了更多的选择权,你的支付记录也相对变得保密了一些,商家不再那么容易就能掌握你的消费和支付习惯,你有了更多的自主权,而不是被潜意识影响的被动接受。以后去售楼部不用带头盔了,在你未取得你授权的情况下直接通过摄像头识别你的面部按新规规定已经属于侵权。
新规:滥用人脸识别属侵权,刷脸支付何去何从?
对于刷脸支付,新规中规定在自然人或者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处理人脸信息的信息处理者主张其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我们在采用人脸支付这种支付方式的时候,已经属于主观上的主动采用,相当于默认了信息处理者的行为,所以新规并不妨碍刷脸支付的运行。
 
新规还规定处理未成年人人脸信息,须征得监护人的单独同意。这样一来在未成年人进行人脸支付的时候必须有其监护人监督,这对于未成年人理性消费会有一定的帮助作用,但相关公司也势必会减少人脸支付的弹出次数,转而倾向于密码或指纹支付。
 
而对于用户不同意说明就不给用户提供服务这种软胁迫手段,《规定》第4条对处理人脸信息的有效同意采取从严认定的思路。对于信息处理者采取“与其他授权捆绑”、“不点击同意就不提供服务”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自然人同意处理其人脸信息的,信息处理者据此认为其已征得相应同意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只支持刷脸支付一种支付方式的门店和应用程序的支付合规风险加大。
 
此次新规主要影响在私自采集个人面部信息,如商场,售楼部,小区只使用面部识别一种方式进出等,对于刷脸支付,在已经明确告知用户风险,用户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照常使用,不受影响。
 
新规也透漏不断完善和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将成为趋势,各个涉及支付的公司设计支付技术的时候在考虑效率和成本的情况下,也应加大对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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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1年7月30日11: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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